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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作弊要通报给工作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6: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全面部署200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各报考点要加大对考试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同时,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据了解,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进行了改革。

日前,教育部调整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和内容,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三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统一命题

  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他如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另行设置科目并自行命题,提倡招生单位之间联合命题。

  教育部要求,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在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切实把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据悉,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07年1月20日~2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31日,与去年相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9月18日~23日进行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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