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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万辆本地超龄摩托上路将被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6: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记者近日从东莞市“治摩办”获悉,目前共有约7.7万辆本地摩托车(“粤S”号牌)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但车主尚未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交警部门提醒这些车主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否则驾驶上路的话随时可能被交警处罚。

  报废车是马路“定时炸弹”

  “拼装、报废车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性能上讲,报废车的所有零部件已经磨损严重,机器的制动性能和发动机性能最容易失灵,拼装车辆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安全性能差,很容易带来交通事故。这些拼装、报废车就像交通安全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酿成重大车祸。

  另外,报废车不能办理保险,驾驶报废车一旦发生车祸将不能获得理赔。据统计,目前东莞市共有约7.7万辆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但车主没有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报废摩托也是“治摩”重点

  东莞市“治摩办”工作人员表示,本地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也是“治摩”的对象,而且存在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报废、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摩托车还是“治摩”工作的重点之一,一经检获将依法处以重罚。而近日东莞市各镇区交警大队公开销毁的数千辆非法摩托车中,大部分就是拼装、报废摩托车。

  据交警部门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交警将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驾驶已达到拼装、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交警一旦发现,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司机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报废、拼装车套牌将重罚

  交警部门表示,拼装、报废车主使用套牌的,还将受到六大处罚:

  一是对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10~15日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由交警部门处1500元罚款,并可以扣车;

  二是对使用套牌车者,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是公路、交通、税务部门联系,对套牌车追缴税费及滞纳金;

  四是对套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罚;

  五是对抓获的套牌车通知原车主,原车主认为以前缴纳的罚款是套牌车所为的,向套牌车追索罚款;

  六是对非法车辆使用者给予罚款并吊销驾驶执照,并收缴非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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