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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却无“法”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 吴懿斌 摄影报道)17日下午,刘先生到海口市龙华西横路的修理店去修理电器,店里冲出一条大狼狗将其咬伤。派出所民警赶来却为管狗无法律依据而不好处理。

  记者赶到现场,只见伤者与养狗主人正为此争吵,金贸派出所的民警正向双方了解情况。据伤者刘先生介绍,下午两点多钟,他提个坏风扇到这家修理店要修理。刚把东西放

下,躺在店里角落的大狼狗就冲出来了,狼狗把他的裤子咬得稀烂,大腿上被咬出两道口子。养狗的人出来把狗赶开,找了条裤子给他换上,出几十元钱让他去打一针。他表示不能接受,后来狗主人才与他一起去了防疫站,买了一个疗程的针剂,医生吩咐他做5次注射。他对养狗主人说,因为自己被狗咬伤,要求对方再为其承担误工费,但对方不想再担别的责任,双方就争吵了起来。

  养狗主人王先生告诉记者,这条狗是他从小养大的,以前是用铁链拴着的,这几天没有拴好它,今天冲出来就伤着了人,但出了事他也不推卸责任,又给伤者换裤子,又带他到防疫站去打针,也只能这样了。

  出警的民警称,城市养狗确实需要规范管理,但由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目前还是一块空白。只要不是故意放狗咬人,主人对饲养的动物管理不善伤了人,他们也不便插手民事纠纷。伤者要是认为对方处理不妥,还可以通过诉讼给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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