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两月水电费被卷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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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9月17日讯(记者 吴懿斌)物业经理卷款走人,给小区住户造成损失;而供电公司限期交费,受害的住户还面临着停电停水的境地。这是发生在海口市白龙南路汇天小区业主身上的事。 据业主张先生介绍,11日下午3点多钟,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小区停了住户的电,理由是该小区物业公司欠两个月的电费未缴。但业主已将这两个月的水电费及停车费近2 万元交给了物业公司的马经理。小区保安员吴某告诉记者,15日早上,马经理说中午会把钱拿来让其去转帐,不料马经理竟卷款走人了。 小区停电后, 业主李女士找到供电所了解,结果发现七月、八月的电费都还欠着。为了不让众业主摸黑,才自己先垫了7286元钱,把七月份的电费先交了。目前,业主们已向白龙派出所报了案,但几天也没有消息。大家只好一家家再次掏钱凑足7000多元,去把八月份的电费交了。 记者在白龙派出所了解到,汇天小区的业主向他们报的物业经理卷走他们物业款项的案子,警方现在已经受理,现在还在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