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通报两起环境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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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潘岳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近日连续发生的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向媒体进行通报:甘肃省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事件的肇事企业是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10年前 就被批准上马的项目常年超标排放含铅烟尘;湖南省岳阳县饮用水源砷超标事件,也不是一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而是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等没有经过环评擅自开工、长期排放高浓度含砷废水造成的。目前,事态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责任也基本查清。潘岳分析这两起重大环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 潘岳最后说,鉴于这两起事件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并造成了极坏影响,环保总局已向监察部作了通报,并建议甘肃、湖南两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业违法排污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