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工作:卓有成效中正视工作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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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记者郑赫南) “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天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郑刚在评议《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时,如是说。 记者看到,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书面提交的《报告》显示,2003年至今年6月, 北京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9464人,提起公诉56295件79675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60件1467人,提起刑事、民事和行政抗诉案261件。郑刚代表内司委评议检察工作“卓有成效”。然而,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也存在不足,郑刚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律监督的手段和机制还不完善。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比较原则,不够完备,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影响了监督效力;监督效果还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监督效果缺乏硬性保障,这些都影响到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成效。与会人员呼吁,应从立法等方面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机制。 郑赫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