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布销售广告 房开公司被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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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4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近日,天柱县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违规发布销售商品房印刷品广告被该县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 据介绍,2006年5月以来,天柱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天柱县开发“某家居广场”房地产工程项目中,在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天柱县中心商业街设置户外广告及在天柱县城、远口镇、白市镇等发布印刷品广告。广告内容很有诱惑力,如:“ 某家居广场,您到这里买一铺,保证三代都是富。”“三年返租零风险……您在这里赚取经营利润的同时拥有产权,更享受旺铺成倍增值的惊喜”。广告取得了一定的效应,使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房地产预购款80万元。 天柱县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认为,该房地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遂给予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作者:龙立嘉 罗茜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