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如何看待“教师富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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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08 浙江在线 |
9月12日《时代商报》对沈阳重点中学教师的灰色收入作调查,发现六成老师开上私家车。报道中的谷娟(化名)老师就是其中的代表:三套商品房、一辆宝来车,超过百万的身家,在沈阳算得上是标准的中产了。 那些教学水平高的老师能不能率先过上中产生活?这是个伪问题,市场经济下的教育业同样适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效率原则,只要合法致富,名利双收无可非议。遗 憾的是,报道告诉我们,那些“教师富翁”相当部分收入都是灰色的,即通过义务教育法与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的课余时间补课获得。沈阳“教师富翁”之所以受质疑,不在于他们获得多少钱,而在于获得的方式不合法。报道中说,一些老师为了保证补课生源,课堂上讲课故意有所保留,以“逼”学生补课,有的甚至整不参加补课的学生———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公权牟利没什么不同,同样在搞权力寻租———这已不仅是师德问题。 “教师富翁”并非沈阳独有,而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他们为什么可以灰色地富裕起来?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以及我国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与城市的重点中学,使得重点中学里经验丰富的教师成为奇货可居的“绩优股”,这是其一。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缺位,使得那些老师频频越过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以补课为手段不断掏学生的腰包,报道中有句话很耐人寻味,“只要不让媒体曝光,校长与教育部门是不会管的。”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教师富翁”是主管部门纵容出来的。 作者: 肖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