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法院实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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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32 淄博新闻网 |
为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淄川区法院创造性地实行了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全院每个中层单位设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中层副职作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配合院纪委对有关人民来信来访案件进行查处;定期对本单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该项制度的实行,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在全院唱响了“大廉政”的主旋律,促进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王晓芳 房超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