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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众的“安全感”能长久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0:42 中国新闻网

  近日,广州市向媒体通报了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今年头7个月,广州“两抢”案件下降25.2%,其中飞车抢夺案下降37.7%。据最新社情民意调查表明,公众安全感基本稳定呈上升趋势。广州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可以说,广州治安稳定,是一个有安全感的城市。”

  从这些数据来看,广州市的治安状况确实有了“突破性好转”。记得不久前,广州

火车站有保安说:“现在想捉贼都没贼捉了。”广州市治安状况好转,是好事,但在笔者看来,这并不出人意料。在政府大张旗鼓的“严打”情况下,公、检、法重典治乱,“八次统一整治”、“500特警投入,2000便衣出动”,犯罪分子受到震慑,收敛一下频繁的作案行动,是必然之事。谁会在风口浪尖上找死呀!

  笔者认为,广州的“突破性好转“是在典型的运动式执法下取得的。所谓运动式执法,正如人们评价的那样,执法之前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领导下任务,警员表决心,上上下下“摩拳擦掌”,执法之时是“摧枯拉朽涤污泥”,人力、物力都被集中起来使用,它是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里发生的一股飓风。这种执法之后的效果,看起来也“立竿见影”,就像当前的广州市。

  然而,“运动式执法”的效果实现得了“长效”吗?“有安全感”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呢?在笔者看来,“运动式执法”会弱化法律的权威,从长远来看,公检法的重拳出击能坚持多长时间,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乱就打、一打就好、一好就松、一松就乱、一乱再打”,这就是近年来各地运动式执法经历的一次次怪圈。

  什么叫安全感?学者给“安全感”下的定义是,“那些正在成为被害的人的忧虑和关注的度”。也就是说,当人们不关注这个安全感的时候,安全感才会有了。因此,政府一“打”,市民的“安全感”就立刻上升,“运动”一结束,犯罪率就回升,“安全感”就下降。这和安全感的定义是有距离的。

  笔者建议,广州市有关方面不要急于给当前的安全状况下定义,因为“安全感”不是立竿见影的现象,而是那些正在成为被害人们忧虑和关注的问题的度,这个度是要经过时间考验的。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林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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