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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善明为何没能“从善”投“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3:19 正义网

  9月19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从善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继续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善明在法庭上称,自己小时候曾经立誓当个清官、当个好官。(9月20日《新安晚报》)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61岁的从善明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02.12万元、美金10500元;用本单位100万元存单为其他单位提供银行担保,挪用公款30万元归其他

单位使用——这位自称“我本善良”的从善明分明已沦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百万巨贪”,与其“当清官”、“当好官”的初衷可谓是形成了强烈的反讽!

  无独有偶,大贪官李真也曾是“善良之辈”,他步入工作岗位之时,心中的偶像就是“焦裕禄”——“那时我想,我一定要尽职尽责把秘书工作做好,将来有机会就到生我养我的张家口市最贫困的一个县做县委书记,像焦裕禄一样带领百姓致富”;前不久被判处死缓的“安徽第一贪”刘俊卿在庭审时也曾表达过深深的“悔意”:他出生于工人家庭,在少儿时代,曾立志长大了要做董存瑞、黄继光式的英雄,没想到几十年来,蜕变成了国家的罪人……

  从善明当庭对自己沦为“罪人”的原因作了分析:“由于职务的不断升迁、条件的不断优越,自己忽视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也严重扭曲,产生了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最后触犯了国家的法律……”然而,无论是李真、刘俊卿还是从善明,他们之所以滑向犯罪的深渊,除了其个人因素以外,监督制度的缺失却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这样的话:“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就拿刘俊卿来说,他曾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坊式酒厂,一下变成当时安徽省排名第二、中国白酒业排名第八的企业;他创作的《销售员之歌》也曾真诚地抒发过“蚊虫叮咬,算不了什么;冷水干粮,也能精神焕发”的壮志豪情。但后来,刘俊卿在企业内部几乎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党组织的监督,成了一句空话。正如一信退居二线的老干部所说,如果当时处在关键岗位上的关键人物,能够给刘俊卿敲敲警钟,哪怕只有一次,刘俊卿也许不会走到今天。失去监督的权力,毁了刘俊卿,也同样毁了从善明、李真……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从善明的“悔不当初”显然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从善明终于没能“从善”投“明”,难道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么?

作者: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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