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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没发票也可以退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4:26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SK-II9种化妆品被查出禁用成分后,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仅18、19日两天,市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举报热线就收到消费者投诉26件。对此,市工商局昨晚明确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SK-II涉嫌问题化妆品应立即撤柜,并且在接受消费者退货的过程中不应设置条件。

  据了解,这26件投诉内容主要是消费者反映发票已经遗失,以致无法退货。对于问

题化妆品撤柜问题,宝洁公司之前曾向媒体表示,目前所有停售9种产品的专柜,均是由于接到商场的相关通知而下架的;宝洁公司尊重各个商场的做法,但是否会大规模停售,还需要等待公司的最后决定。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明确指出,在SK-II涉嫌问题化妆品最后结论尚未公布以前,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SK-II涉嫌问题化妆品应立即撤柜。因为《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此外,消费者对涉嫌问题化妆品要求退货的,只要所持产品确系SK-II正品,经营者不应以“提供购货发票”等为由,设置条件拒绝退货。化妆品不是耐用消费品,作为易耗消费品,大多数消费者不会长时间保留发票。

  市工商局认为,对持有发票的,消费者可直接到原购货商场办理退货;对没有发票的,SK-II涉嫌问题化妆品的供应商应设立专门受理点负责办理消费者的退货。

  同时,SK-II涉嫌问题化妆品的供应商应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妥善处理消费者关于SK-II涉嫌问题化妆品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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