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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雷锋也要请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23:00 光明网
池墨

  9月11日,焦作市某校的20多名学生到焦作市人民公园摆摊义务为市民理发,遭到公园管理人员“清理”。而更让焦作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气愤的是,昨天上午,焦作市园林局执法人员来到理发现场,告知这位校长,“青年志愿者广场”是解放区有关部门设立的,“政府组织你来这里学雷锋,你才能来;没组织你来学雷锋就不能来,学雷锋也不是想啥时候学就啥时候学的”。(《东方今报》9月13日)

  学生义务为市民理发,竟然遭到了驱逐,“学雷锋也不是想啥时候学就啥时候学的!”焦作市园林局执法人员这一番豪言壮语,让焦作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气愤不已,也让公众目瞪口呆。学雷锋也要经过组织批准?真是闻所未闻!难怪现在的雷锋越来越少,原来雷锋不是谁要学就学的,也不是想啥时候学就啥时候学的,学雷锋需要向有关部门打申请作报告,堪称天下奇闻。

  拒绝学生学雷锋,焦作市园林局最有力的说辞是“虽然学生们在义务理发,不收市民的钱,但学校收了学生的钱。学校打着义务理发的幌子,实际上把人民公园当成了实习基地,公园没有义务配合他们。”园林局的说辞看似有点道理,实际上是强词夺理。学生义务为市民理发,受到市民们的欢迎,说明这种做法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赞成与拥护。即使学校收了学生的钱,即使学生是把义务理发当成实习,可是,只要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我们就没有阻止的理由。退一步说,公园没有配合他们的义务,但也没有驱逐他们的权利。

  巧合而又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学生摆摊的地方是“青年志愿者广场”,而义务理发本身就是学生的志愿,也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配合,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可是,也许是因为妨碍了公园的“整洁美观”,有人看不下去了,并且出来阻止。声称只有经过政府的“组织”,才能来学雷锋,不然就叫你雷锋学不成,后果自己担。这种官僚思维,霸道做法,是“唯上”的结果。

  千百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于在官本位体制下生活,一切都要看官员的眼色办事,不敢越雷池半步。更可怕的是,一些执法者在这种框架的约束下,自觉不自觉地把这种思维灌输到自己的灵魂深处,时时以管理者的姿态,处处地凌驾于人民之上,在百姓面前盛气凌人威风凛凛,在领导面前屈膝逢迎奴颜媚骨,这已经成为我国执法管理之怪现状。

  学雷锋也不是想啥时候学就啥时候学的,尽管管理者旁若无人般地说得理直气壮,但从其装腔作势的话语中我们看到其逻辑是何等地荒谬,这种色厉内荏的辩解分明让人们看到其近似无赖的嘴脸,他们不过是一群官本位思维的牺牲品。学雷锋也要经过“批准”,体现了执法管理中的教条主义,也暴露了城市管理缺乏人性的一面。任何单位、个人摆摊设点,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签订合同,城市的这种管理模式当然可以杜绝乱摆摊乱设点,但是,这种办事程序却往往会成为管理者乱收费的藉口,不但缺少人性化,也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于是就出现了学雷锋也要申请的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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