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砸,公司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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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3: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在帮公司搬运设备时不慎被砸伤,谁知公司在支付了首次医疗费用后竟然歇业了,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周某还是将公司诉至法院。 2002年7月,周某受聘于南京某设计有限公司从事电焊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周某办理社会保险。2003年6月5日上午,公司进行搬迁,周某在搬运空气锤时起吊葫芦断裂,周某被落下的空气锤砸伤右腿,经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右下肢压碎性 离断,并进行了截肢手术。去年1月,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某为工伤,伤残等级达4级。可公司在支付了抢救期间的治疗费用后竟歇业不见了踪影。 去年8月,周某向雨花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各项损失费38.8万余元。经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2004年9月歇业,股东为张某和王某。 雨花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南京某设计有限公司歇业后一直没有进行清算,张某和王某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以清理的财产清偿公司债务。昨天,法院判决张某和王某在30天内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用清理的财产一次性支付周某各项费用28.8万余元。 郑冰徐红霞 (编辑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