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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岗先交两万元,为镇政府“装门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2:00 光明网
许贵元

  新分配镇里来的教师,你要想痛痛快快地上岗任教,必须先拿两万元,为镇政府门前修豪华大街做贡献.这是一个令人有苦难言的典型实例.

  来自9月7日的《光明日报》报道说,开学在即,江苏省沭阳县新河镇政府在接收新分配的18名中小学教师时,以“自愿捐款”为名,向每个新分配来的“准教师”收取2万元的上岗费,用来修整全镇最气派的大街。

  读罢这则消息,笔者认为,该镇政府的做法是与法律和有关规定相悖的,是地方典型的“土政策”在兴风作浪,而且还美其名曰为“自愿捐款”,但实际上属于“强制命令”。就是说,你想上岗当老师,必须先交两万元,否则没门儿!捐款要求每人都签“自愿捐款保证书”。该镇党委书记赵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确有此事。赵书记还解释说,收的钱主要用于花都大街的扩建,镇政府门前的花都大街是镇上的主要干道和窗口,把它修得气派一点,对全镇招商引资、加快发展都很有利。并说捐款都是学生和家长自愿的,保证书也是他们自愿签的。

  教师还没有正式上岗执教,就得先掏腰包“自愿捐款”,这不是“花钱买岗位”吗?即便是把这笔钱用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上也说不过去,又何况是用于修镇政府门前的大街呢?退一步说,镇政府门前的大街“漂亮”起来,就可以扩大镇里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吗?这样的思维逻辑和做法,说到底就是想给违规“乱收费”披上冠冕堂皇的“合法外衣”。其他任何借口和理由都是解释不通的。

  近几年,对各地巧立名目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早已深恶痛绝。因为“乱收费”不仅是人为加大群众经济负担问题,而且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政形象”问题。对此,我们切莫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任其蔓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禁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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