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大学生为何无人领取“失业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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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8:00 光明网 |
许贵元 广州市根据中央14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可给短期内无法就业且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广州统计范围之内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目前还没有一个申请领取失业救济。(据<<人民日报>>9月12日报道) 大学生不领取“失业救济”,我看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对有困难的应届毕业生若想领取“失业救济”,得先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这个名词对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就意味着“毕业就等于失业”,而“失业”可解释为原来有工作后来丢掉了,“失业”与暂时找不到工作是两个概念。大学生暂时在家里“待业”,其实就是暂时“无业”,把他们划入“失业”范围等于心理上是“刺激”;二是“在劳动保障部门眼中,他们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大学生了,而只是一个登记的‘失业人员’。”这是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一位负责人的说法。三是大学生领取救济也需和普通困难群体一样,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30元才能领取低保,而且最多领一年。 难道那些大学生真的不需要救助吗?我看不是。但“心理”上的救护更重要。莫把“温暖”变成“冰霜”,把好事切实办到大学生的心坎上,才能体现我们有关部门的执政能力和工作创新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