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瘦肉精”中毒事件凸显监管“脱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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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23:55 光明网 |
宋勇 连日来,上海多家医院接到“瘦肉精”食物中毒的患者。这些患者出现了头晕、乏力、心跳加速、手抖等症状,并且表示曾经吃过猪肉、猪肝等食物。截至9月15日17时,中毒事件涉及上海9个区,已有300多人次到医院就诊,其中180余人是在单位食堂就餐时吃过猪肉引起中毒的。经对症治疗,目前就诊病人绝大多数已康复出院,十几人仍在留院观察。(新华社9月15日) 食物中毒,人命关天。中毒事件发生后,上海市有关部门紧急部署,行动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猪肉市场的监管,确保进沪猪肉的安全。 在为上海市有关部门此举拍手叫好时,笔者不禁有四大疑问。一是入沪时,“瘦肉精”猪肉批发商提供有当地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就算过关了?本地的动物检疫部门“喝西北风去了”?那是严重的失职!二是为何在中毒事后各有关部门才引起重视,加强监管?先前忙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等出了问题再采取紧急措施,未免有将功赎罪、“秋后算账”之嫌!三是“瘦肉精”猪肉怎么进入市场的?浙江当地的动物检疫部门怎么过检发证准入市场的?放行问题猪肉,难道是“瞎了眼”?显然,监管部门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所致。四是“瘦肉精”生猪饲养者和猪肉经营者耍什么“聪明”?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最终害人坑已。既丢了前景广阔的猪肉市场,停业,砸了自己的饭碗,又要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何苦来着?。可见,昧着良心赚钱行不通! 从这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来看,监管部门明显“脱岗”,严重失职。作为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要从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严格食品监督管理。一是为防止病从“口”入,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食品“入口”安全检测,一丝不苟地履行检验职责,对合格食品颁发市场准入证书,加盖安全印章,对有问题的食品要没收,吊销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证照,取缔生产经营场所,保障食品“通道”安全。二是为防止假冒伪劣,把好市场日常检查关。加大对市场内的食品不定期抽查检验力度,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对有问题食品立即销毁,对以次充好、以劣抵优者,无证食品经营者严肃查处,促使食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保证市场内食品安全。三是为防止监管脱节,把好齐抓共管关。对食品的监督,需要食品监督、农业、工商等行政部门通力协作,互通信息,合力联动,发挥整体优势,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综合监管,有事不互相推诿,执法不互相“扯皮打架”,让违法食品经营者无漏洞可钻,无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