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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不应连任三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1:20 东南快报

  昨日,厦门市12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进行了审议,审议焦点仍然集中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上。

  市人大代表、现为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陈爱钦对小区物业有着很深的了解,她甚至爆出物业公司进小区“假投标”的现象非常普遍的内幕。陈爱钦建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不需采用市场调节价。

  她认为,修正案提出的监事会非常有必要,如对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等。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杨长明认为,监事会的创意很好,但监督事项、监督权限的划分、监督程序等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需进一步明确。

  陈爱钦还称,业委会主任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三届的规定不合适,因为现在许多小区居民来自五湖四海,势单力薄,处于弱势,业委会主任连任近10年,又有经济利益,会形成强势,业主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另讯(记者冯逵)昨日,厦门市12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决定,厦门所辖六区及六区所辖各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9月下旬全面开展,12月10日前选举产生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昨日的会议经审议,决定任命汪兴裕为市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组长,免去原组长林明鑫这一职务。在上次的常委会会议中,林明鑫被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职。

  此外,昨日的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厦门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将原条例名称改为《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并规定,政府将出台新规限制住宅作为办公场所,新规的制定将采取听证会形式。

记者 冯逵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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