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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婿两次对岳母不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1:57 京华时报

  曾被判7年出狱后恶习不改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肖利民)上门女婿李泽在1993年因强奸岳母被判有期徒刑7年,没想到他恶习不改,回家后再次对岳母实施强奸。9月21日,禽兽女婿李泽被大兴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李泽是河北固安县人,今年38岁。1990年,李泽与杨某结婚,因岳母家中无儿子,便做了“倒插门”女婿。1993年5月14日,时年25岁的李泽酒后乱性,将当年44岁的岳母强奸,之后被大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因在服刑期间表现不错,李泽于1997年7月被提前释放。妻子杨某没有因其所犯罪行与李泽离婚,而是仍将李泽接回自己的家中生活。今年2月2日下午3时,李泽酒后回到家中,在门口遇岳母,将57岁的岳母拉入自己房中,再次强行与岳母发生了性关系。岳母受害后找到丈夫哭诉,老岳父找到女儿说:“李泽又把你妈强奸了。”杨某大吃一惊,没想到丈夫真是禽兽不如,赶忙向公安机关报警。在杨某劝说下,李泽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认为,李泽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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