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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傍“星”将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2:29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南昌讯记者张晶报道:9月21日,南昌市紧急叫停不规范旅游合同用语,从即日起,所有饭店都不能再使用“准星级”、“相当于×星级”这样的字眼混淆视听,而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也不能出现这类模糊用语。

  南昌市旅游局规定: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间、线路、食、宿、行等)的真实信息,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

虚假和模糊用语。没有星级的宾馆饭店不得使用“准×星级”、“相当于×星级”、“同级饭店”等语句。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活动项目(如漂流、攀登),应当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警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791-398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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