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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探索“法官进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3:5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目前,我市法院在12个区、市法院设立了16个“社区法庭”,100多个“社区巡回审判点”,年巡回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8000多件,做到了审判活动与服务群众相结合、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就地办案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前日在青举行的全省法院“法官进社区”工作座谈会,推广了我市法院探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的经验作法。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明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等出席会议。

  我市法院探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是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方针,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5年来的不断实践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一是法制教育向社区延伸。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办普法课堂,通过讲法制课、展览图片、发放材料等形式,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二是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法院成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经常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帮助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疑难复杂纠纷;通过法律宣传和诉讼指导,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三是依托“社区法庭”和“社区巡回审判点”,将诉讼活动向社区延伸。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在社区就地公开巡回审理,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教育了群众;还根据实际情况,将巡回法庭开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化解矛盾;调动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适时邀请居委会、街道、妇联和厂矿企业的人员参加庭审,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以调处。四是积极推行委托调解。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司法局联手,先后出台了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委托妇联组织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意见,由此逐步构建起了委托调解的大格局。(戴 谦 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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