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规定 擅自下企业稽查国税干部将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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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5:40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据新华社电国税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到企业进行税收稽查,国税部门组织部署税收专项稽查必须报当地政府批准,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人员过错责任。 这是福州市国税局为规范税务稽查行为日前作出的规定。规定还要求国税部门在实施稽查时,要提前告知纳税人,并在查前鼓励纳税人开展自查或者委托代理自查,给企业一定的整改空间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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