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校将免学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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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8: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昨(22)日,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在成都作新《义务教育法》学习辅导报告会,为成都市教育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人进一步解读新法内容。 孙霄兵透露,下一步城市学校也将取消学杂费,做到真正的义务教育。他说,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时,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 试,倡导孩子就近入学。择校一律只在民办学校范围内进行。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划分重点、非重点学校,以及重点、非重点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