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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余国家干部从煤矿撤资7.09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8:24 南方日报

  5000余国家干部从煤矿撤资7.09亿

  中纪委等通报6起公职人员入股煤矿案件

  据新华社电2005年底以来,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

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清理纠正工作有关情况,并通报了6起公职人员入股煤矿案件。

  据介绍,除少数申报登记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被调查尚未结案、所投资入股煤矿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审理尚未终结等原因暂时不能撤资退股,或因所投资入股煤矿倒闭、被关闭等原因无法撤资退股外,其余人员已全部从煤矿撤资退股。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指出,去年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清理纠正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新进展。

  据了解,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共受理举报1022件,已核查完毕9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给予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通报6起“官股”案件

  检察院渎侦局局长以配偶名义入股130万

  昨日,中央纪委等通报了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经查,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于2002年7月,在该区东风煤矿投资入股50万元,截至2005年7月共分得红利60万元。在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期间,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其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也未撤资退股。2005年12月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煤矿“12·7”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在调查李国君涉嫌徇私枉法问题时,发现了其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李国君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经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于2004年10月,以配偶名义在耒阳市石界煤矿投资入股130万元。在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期间,欧阳亚平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其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也未撤资退股。欧阳亚平已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撤资退股。

  重庆市开县伍代强等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经查,重庆市开县温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伍代强、开县科委副主任张立亚以本人名义,以及开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郑宏春、温泉镇党委书记易守国、温泉镇党委副书记谭甲权以配偶名义于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间,在该县和谦镇金华煤矿共计投资入股89.8万元。上述人员均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华煤矿问题,均被免职并撤资退股。共收缴上述人员投资入股煤矿收益269.59万元。

  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虚假撤资退股案

  李志刚于2003年12月至2005年1月期间,以配偶名义在该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牛头山煤矿共投资入股23万元,已在兴红矿业有限公司获得红利23.8万元;2005年6月,又以本人名义在牛头山煤矿投资入股5万元。李志刚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其投资入股煤矿问题。2005年11月,为应付组织检查,以配偶名义与他人签订了一份虚假股权转让协议。李志刚已被免职并被责令撤资退股,大冶市纪委已立案对其进行调查处理,其获得的红利23.8万元已被全部收缴。

  山西省宁武县农业局副局长兼经济林开发公司经理郭勇虚假撤资退股案

  郭勇于2004年12月在该县化北屯联营煤矿投资入股80万元,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并且出具假撤资退股证明。郭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被责令撤资退股。

  四川省大竹县县长助理王绍奎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煤矿案

  王绍奎于2000年6月,伙同他人挪用公款407万元购得该县孔家沟煤矿81.4%股份,其个人以配偶名义分得90万元股份。在清理纠正工作开展期间,王绍奎于2005年10月又以配偶名义出资850万元购得他人在孔家沟煤矿的股份,成为孔家沟煤矿最大股东。王绍奎为逃避组织审查,与配偶办理了离婚手续。王绍奎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新华社

  短评

  让明退暗持“官股”显出原形

  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9月22日通报了6起国家干部投资入股煤矿典型案件。其中,以配偶名义在煤矿投资入股就有4起,包括湖南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以配偶名义在煤矿投资入股130万元。

  以配偶、亲友和子女的名义投资入股煤矿,是中央加大力度查处党政干部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以来官煤勾结的一种表现形式。

  一些非法煤矿之所以敢在政府监管日紧的形势下继续挖煤出井,主要原因就在于矿老板与当地个别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有的非法煤矿的真正老板就是在当地担负一定领导职务的人。

  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侥幸心理下,有人把“官股”转到配偶、亲友和子女手上,或者参入“空股”、实行口头协议等。这样做更隐蔽、风险更小,查起来难度也更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强化专门机关职责的同时,继续发扬依靠群众的优良传统,让“官股”无处藏身,无处遁形。

  上述案件也说明,那些以为自己的“官股”很隐秘、很安全的贪官,终究会被打出原形,其如意算盘终究会被彻底打碎。

  李亚杰

  2005年底以来

  全国申报登记5357人

  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

  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

  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

  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

  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

  受理举报1022件

  核查完毕928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

  给予组织处理122人

  移送司法机关45人

  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重庆市开县伍代强等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虚假撤资退股案

  山西省宁武县农业局副局长兼经济林开发公司经理郭勇虚假撤资退股案

  四川省大竹县县长助理王绍奎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煤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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