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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不贴实习标志将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8:33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22日讯(记者刘纯来)记者今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驾管部门获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有关要求,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将使用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标志”,无“实习标志”将受罚。

  从今年10月1日起,驾龄不满一年的驾驶人必须在自己驾驶的机动车上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

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领取驾驶证时间超过一年而不经常开车的驾驶人,可自愿到车管所购买悬挂。实习期驾驶人租借他人机动车时,也应该贴挂实习标志。10月 1日后,实习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若没有挂实习标志的,交警将依法进行警告或者处以 20元至200元的罚款。

  市驾管处袁连纲处长告诉记者,以前新手开车没有具体统一的实习标志,许多人随意打张纸贴在车上,既不美观也不规范。这次是全省首次统一规范机动车实习标志,包括汽车和摩托车。

  汽车与摩托车的实习标志外观形式一样,只是大小不一样。“实习标志”为专利产品,黄底红字,中间区域为“实习”二字,上方标有“专利号”,下方标有“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监制”字样。

  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有诸多好处,实习驾驶时,只要将标志贴挂在车尾部的醒目位置,即可得到其他车辆驾驶人、行人和交通警察的理解与关照。实习驾驶人在操作不当时,交通警察看到“实习标志”后,会及时帮助纠正错误动作,使其规范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实习标志”具有防水、防晒和反光功能,采用反光材料、特殊塑材和磁材等材料生产制作,字迹清晰醒目,驾车时贴上,收车后可取下,使用方便。

  市内四区驾驶人可到市车管所领取。郊区以及五市驾驶人具体到哪领取,目前还没有确定,正在研究中,下周确定。

  统一的实习标志每套17元,每套两个,分吸盘式和磁铁式两种。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目前各种汽车、电车、摩托车、拖拉机、挖掘机、叉车、装载机均属于机动车,驾驶上述机动车的实习期驾驶人均应贴挂统一的实习标志才能上路。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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