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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培训团不得超二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8:33 半岛都市报

  本报 9月 22日讯(记者李志波)明年市直单位或各区(市)政府如果想组团出国培训,那培训团人数应控制在20人以内。昨天,市人事局正式下发了《关于申报2007年青岛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本市2007年出国培训项目计划自9月25日开始申报,10月31日截止。

  通知规定,申报的重点应放在本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重大科技攻

关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及农产品深加工、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等方面,要围绕本市“三大特色经济”、“四大产业基地”和“六大产业集群”建设展开。本市支持外方资助性及自筹经费类培训。技术类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培训项目仍然是今年的重点。通知规定,各单位不得编报存在培训目的不明确、预选人员与培训内容不符等情况的项目;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申报项目中,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0周岁;技术类项目中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按照省外办和市外办相关要求,项目申报人数应控制在20人以内。市直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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