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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羁押四人获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56 兰州晨报

  涉嫌参加“马冰冰黑帮”犯罪省高院审理后最终宣判无罪

  本报讯(记者石玉龙)9月22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因错误羁押最后被判决无罪的白金龙、高傲、李海明、张兆奎作出国家赔偿的认定,决定赔偿白金龙限制人身自由1148天赔偿金7.32万元,赔偿高傲被错误羁押1182天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54万元,赔偿李海明被错误羁押1030天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54万元,赔

偿张兆奎被错误羁押1340天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9.82万元。

  据了解,这4人都是因涉嫌参加马冰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羁押,最后虽然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宣判无罪,但无罪羁押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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