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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司法所建设工作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1:06 法制日报

  吉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把握机遇,真抓实干,司法所建设呈现了新的局面。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吉林省司法厅针对全省司法所建设中的“四大突出问题”(人员编制不足、办公经费严重短缺、基础设施简陋、队伍素质偏低),向

省委、省政府进行汇报,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具体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今年2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以司法所建设为主体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此基础上,吉林省司法厅主要采取“四抓”,来夯实司法所建设基础。

  一是抓机构立户列编,夯实组织基础。省司法厅先后与省编办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4个文件,实现了全省司法所机构独立、编制单列,明确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同时,通过内部招录,补齐了空缺的政法专项编制;争取部分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力量,在保证每个司法所3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再增配3至5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抓班子强队伍,夯实素质基础。全省有3名以上党员的司法所都建立了党支部,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司法所中来,实行县级司法行政干部上下交流制度,优化司法所人员结构。近三年,全省共调整充实司法所长106名,仅2005年就新招录司法所公务员401名,有148名基层干部上下交流任职。

  三是抓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物质基础。切实管好、利用好司法所建设国债资金,建议省政府成立了司法所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主管厅长与各市(州)主管局长签订了责任状,厅党委成员分片包干,对工程选址、设计、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和检查验收“六个环节”严格把关。2005年,全省196个司法所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平均每所达到130平方米。两年来,全省新建司法所办公用房456个,占全省乡镇司法所总数的70%。省财政从2005年开始,三年内为司法所建设提供600万元的支持资金,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同等投入,到2008年,两级财政将提供支持资金1200万元。

  四是抓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管理促建设、建管并重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三争”活动(争创先进单位、争创优秀个人、争创新的一流业绩)为载体,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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