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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1:0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22日讯 记者孙春英 中央政法委今天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罗干强调,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罗干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对政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这些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国家学说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指明了方向。各级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

  罗干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和防止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信访案件,对政法干警进行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去。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平安建设,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依靠群众,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做得更加富有成效。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使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在会上强调,要坚持把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自觉性贯彻始终,坚持把端正执法思想贯彻始终,坚持把推动工作贯彻始终,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始终,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突出主题,统筹兼顾,抓紧抓好。

  中央政法委委员贾春旺、许永跃、王胜俊、孙忠同、吴爱英出席了会议。中央政法委机关和中央政法各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北京市政法系统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辽宁、江苏、湖北、四川、甘肃省委政法委的负责同志就本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情况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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