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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该为宽容小商贩支付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1:59 信息时报

  21日,200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广州开幕。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会后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

  如果问及当今城市中最大的一对矛盾是什么,相信大多数人都直指城管与“走鬼”(小商贩)。关于城管和小商贩之间矛盾的争论,似乎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有些人甚至把矛

头直指“城管”这一职业是否应该存在这样尖锐的问题上。最后搞得城管们也出来放话,说处在各种压力下,其实他们也很“受伤”。

  无疑,处于无督管状态的小商贩,势必会给一个城市的形象、治安、秩序等方方面面带来诸多的问题,而城管在打造城市安全、有序等方面,也做出了相当的贡献、付出了一定的牺牲。考虑到城市底层市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城市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些依靠出卖小商品等方式获取生活基本保障的机会和场合,应该给他们一些必要的生存空间;但在城管看来,小商贩是不可有丝毫宽容的,他们很可能会“踩着鼻子上脸”,得寸进尺。而且,即使你划定了限时、限地的小商贩固定活动场所,因为各种原因,他们依然会我行我素,致使“宽容”措施形同虚设。

  笔者认为,城市不能宽容小商贩的根本原因是:城市不愿意支付宽容小商贩的成本。原因很简单,简单的“禁止”需要支付的管理成本,远远小于因时、因地而宜的疏通与引导。更大的可能是,这不仅仅是一种财政运行上的难题,更是一种心理认同的问题。

  城市担心小商贩的扰乱与失去常态,无怪乎是两个方面:一是他们行为的是否规范,二是他们的交易是否健康。很显然,城市完全有能力来支付规范小商贩们的行为、健康交易的成本。而且,如果这样的规则制定得完善、健全,执行得严格彻底,相信经过必要的过渡和磨合期,小商贩们是可以适应并且认同的。这样一来,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可以得到一定的化解;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他们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处于平衡的状态。而不是像如今我们到处看到的那样,不是两元对立的相互伤害,就是非此即彼的对错纷争——无疑,这样的矛盾需要动用合适的方式化解,因为,它业已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小的障碍。

  (作者系河南媒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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