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清查社会团体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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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4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廖玲芳武鹏)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合肥市民政局将组织对全市社会团体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 据悉,此次检查和清理的范围包括,社会团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接受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有应税收入的,应依法纳税;社会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相关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或者社 会捐赠的,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社会团体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民间组织专用收据,不得利用专用收据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社会团体不得利用行政部门办证、年检的机会搭车收费。对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行公示,明确告知收费依据、标准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