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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两纲”成效明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1:56 解放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沈轶伦)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督导组,结束了对上海市实施“两纲”情况的评估督导,昨天上午,督导组组长、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代表督导组向市政府反馈了检查意见。上海市副市长、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严隽琪参加会议。

  从9月20日起,督导组先后深入卢湾、松江、长宁等区,走访了妇幼保健机构、企业

、学校、村委会以及农户,实地察看和了解妇女儿童的生存状况和发展环境。对上海实施“两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督导组认为,“十五”期间,上海市实施“两纲”取得了明显成效。上海市在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大政府的统筹协调力度,经常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实施“两纲”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制订上海市“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提出了体现建设国际大都市要求的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使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上海实施“两纲”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了“两纲”中期目标要求,其中大部分指标达到2010年目标要求,“两纲”实施工作质量较高,目标完成得较好。

  同时,督导组还就上海市进一步落实“两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积极探索解决上海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性别平等就业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劳动权益;进一步加强“两纲”监测统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

  严隽琪在听取反馈意见后表示,督导组专家对上海“两纲”实施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上海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海妇女儿童各项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有力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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