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西藏授予吴新芬“好军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45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许昌讯记者昨日获悉,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近日决定,授予吴新芬同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军嫂”称号。

  表彰决定说,吴新芬,河南安阳市人,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1995年4月,吴新芬通过书信结识了时任西藏军区边防某部排长的王俊景,从此开始书信联系。1997年10月,王俊景同志在为驻地群众抢修高压线路时,不幸被高压电击中,失去双臂,左腿膝关节不能

活动,高位致残。此后,王俊景主动与吴新芬中断了一切联系。1998年3月,吴新芬经过多方打听,得知王俊景受伤住院的消息后,立即赶往医院照料。为悉心照料王俊景,吴新芬于1998年8月辞去工作,并于2002年8月顶着社会舆论和亲友的压力,毅然与王俊景结婚,随王俊景一起回河南禹州乡下老家生活。8年来,吴新芬含辛茹苦、勤俭操持,只求付出、不图回报,即使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从未向组织伸过手。8年来,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用真情和爱心为家人撑起了一方湛蓝的天空,用诚实守信、纯朴善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描绘了一幅中国当代青年知荣明耻、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乐观向上的壮美画卷(本报曾多次报道)。决定认为,吴新芬是当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范,是热爱祖国、支持国防建设事业的模范军嫂,是西藏党员、青年和广大群众学习的好榜样,是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生动教材。

  为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决定,授予吴新芬同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军嫂”荣誉称号,并在西藏广泛开展向吴新芬同志学习的活动。□记者杜文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