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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控政府重奖是公共财政的理性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7:01 国际在线

  作者:石敬涛

  21日,郑州市政府发出通知,针对目前政府表彰中主办单位相互攀比、滥施物质奖励的情况,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表彰活动中的物质奖励。今后,类似奖励少林寺方丈百万元汽车的钱物表彰活动将被严格控制。(9月22日《东方今报》)

  对于政府重奖的新闻,近年来经常作为一种“正面”的做法,出现在大众媒体的宣传中,出现在公共领域。比如,以郑州市为例,从2003年到2006年,郑州市政府累计奖励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30万元。而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也被政府重奖价值100多万元的大众越野车。在各地,对当地名牌企业,对纳税大户,对招商引资“功臣”的重奖新闻,更是屡见不鲜。

  政府重奖企业,明显有违公共财政的本质和宗旨。作为企业,是一个具有营利性质的单位,虽然带动了当地GDP的增长和税收的提高,给市长挣足了“面子”。但是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也是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企业盆钵里的真金白银,就是来自公众,来自纳税人,来自消费者。政府现在用纳税人的钱重奖“盘剥”纳税人的生产企业,这实际上等于纳税人为名牌产品进行了二次支付,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变相剥夺,而且这对于市场经济语境下公平竞争的其他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歧视,一种不公平竞争。

  政府重奖的有“杰出贡献”的官员,同样不妥。作为公务员,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其他任何显赫的“政绩”,都本是官员的份内之事,是其本职工作应做的。公务员的工资,就是对其工作的回报。而且,这些官员很可能因为这个显赫的政绩而在仕途上有所得。如果政府再以纳税人的钱来重奖官员,不但涉嫌以权谋私,引起民愤,而且在情理上和法理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政府和国家重奖科学家等则是另一回事。政府和国家重奖科学家,实际上对于那些为了国民福利的改善,是对于科技兴国的一种倡导。这种重奖的科技政策,意在培养一个尊重知识、重视科学的社会,以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国力的提高,是人人获益。在本质上是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提供的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一点与政府动辄重奖企业家、纳税大户、招商引资“功臣”等,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作为责任政府,应该时刻铭记这样一个理念:政府自身不创造收入,也不“盈利”。政府手里的钱,都是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收。因此,这就决定了作为公共财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来生产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或者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的时候派上用场。公共财政也因此而被注入了服务的理念。政府重奖应是越少越好。由此来看,郑州市严控政府重奖的做法,是公共财政的理性回归。

  同是应该看到,郑州市严控政府重奖的做法,还仅仅是出于一种自觉,而没有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而在那些还没有觉醒的公共财政,依然收不到应有的制约。公共财政应该是民主财政。而要成为实现民主财政,还需要公共财政的转型,而这个转型过程,应该是与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契合在一起的。虽然现在还没有一个公共财政转型的具体的、无所不包的细致蓝图,但只要有像郑州市的这种逐渐的理性回归,那这个细致蓝图就会越来越清晰。

  

  审稿: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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