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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政三大方面力促户籍人员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7:54 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9月25日电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新一轮的深圳市就业、再就业政策,将从三大方面力促户籍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该项新政目前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深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8%,全市登记失业人员总数约2.7万;劳动部门共促进了约1.5万名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其中1万多人为就业困难

人员。

  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就业扶持、就业援助、就业促进三个方面。与前一轮的政策相比,新政在就业援助范围上有所扩大,援助项目有所增加。

  在就业扶持方面,新政规定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必须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服务;

  就业扶助方面,增加了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增加了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临近退休的失业人员,规定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促进方面,新政将培训与就业挂钩,失业人员参加政府补贴的培训后,报销费用的额度根据就业情况确定,培训合格后未就业的只能报销70%。同时明确:将组织青年失业人员到企业技术含量高、技能要求高的岗位实习,以提高其就业能力。并对接受见习的企业提供见习补贴,对参加见习的学院提供生活补贴。

  据介绍,该轮新政执行期至2008年。预计今年一年,深圳在促进就业再就业问题上的投入将达到2.9亿元。(胡谋、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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