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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城吃火锅顾客被烧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1:1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向玮报道近日,金先生在金山城重庆火锅回龙观店吃饭时,被液化气烧伤腿部。金先生想将饭店告上法庭,在社区内征集现场目击证人。

  “当时火一下子喷出来,把我的腿外侧大部分都给烧伤了。”金先生告诉记者,3天前晚上7点20分左右,他在金山城重庆火锅回龙观店吃饭时,由于火锅使用的液化气管从灶上脱落,管口直接喷出火焰,因为座位密集,金先生无法后退被烧伤。

  金先生告诉记者,被烧伤后饭店人员带他去积水潭医院诊治,医生认为伤势无大碍,但至少一周之内不能活动,无法正常工作。金先生向饭店提出赔偿一周误工费1851元的要求,“但店方不同意”。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金山城重庆火锅回龙观店,其中一名工作人员称,金先生1851元的误工费赔偿要求不合理,他们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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