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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Ⅱ玩失踪,行政处罚不能玩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1: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23日上午10时左右,当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赶到环球世界大厦SK-Ⅱ退货点时,发现大厅里围了众多激动的消费者。消费者顾女士气愤地说,“我昨天来过一趟,工作人员告诉我说10月5日前一直在这里,看到这么多人,让我明后天再来,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讲信用。”(据9月24日《东方早报》)

  不良商家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起码的准则。否则,其“榜样”力量将诱导更

多的企业肆无忌惮地损害消费者利益。一般说来,惩罚有两种:市场惩罚和行政处罚。现在SK-Ⅱ不但名誉扫地,被清出中国市场,而且面临着退货、退款的压力,市场性惩罚可谓已经达到。但行政处罚呢?很遗憾,我们没见到。

  众所周知,按照最基本的权责利原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既然质检总局认定SK-Ⅱ含有有毒物质,相关的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对其予以处罚?SK-Ⅱ可以玩失踪,消费者哭诉无门,但其在中国并非没有生产基地,为什么不果断查封其设在中国的工厂?须知,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都旨在保护自己的国民啊!

  跨国公司的傲慢,跨国公司的双重标准,近年来愈来愈明显,是不是与我们的职能部门的过度宽容有关,笔者不敢妄下断言。只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国际巨头的违规事件,如鲜奶风波、PVC保鲜膜事件、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事件、杜邦不粘锅风波等等,很少看到它们受到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

  和国际接轨,是国内垄断行业、管理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出国学习考察理由。但是,国外对本国企业严厉实施的惩罚性执法,我们却一直视而不见。国际巨头为什么在其母国安分守己?并不完全是民族情感的原因,乃是因为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要你敢越雷池半步,动辄十几亿甚至上千亿美元的罚款,足以叫你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如果说,过去发展经济是各政府部门的中心任务,现在随着改革的深入,相关的职能部门再不能“循规蹈矩”了,而应该紧跟形势,把工作的中心转移到为纳税人服务、维护纳税人权益上来。如此一来,SK-Ⅱ玩失踪,怕什么?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

  ——据9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东方晦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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