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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再就业优惠证”10月1日起年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2:19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利军)昨日,郑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发布通知,10月1日起,将对全市已经发放的近10万本“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审。

  今年年审对象为2003年以来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不想找活干,安排的岗位又不去,优惠证可要作废。”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持证人员不仅能享受税收、规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还能得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

社会保险关系续接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今年年审时间截至12月31日,逾期未经审核自行失效。据了解,优惠证年审这样办:“再就业优惠证”年审由县(市、区)劳动部门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年检登记,社区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汇总报县(市、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符合条件者将输入网络,并加盖年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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