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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安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 解疑养犬安全等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3:0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现在能不能养狗?我养的狗咬伤人了要负什么责任?”9月25日,南宁市公安局领导上线南宁市政风行风热线时,市民纷纷针对养犬安全等治安方面现象咨询解疑。

  青秀区一位居民问:我家里养了两只狗,身边很多人也开始养狗。我很关心现在能不能养狗?

  答:南宁市人民政府经过区人大的批准,已经出台了一个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的规定。应该说养犬是可以的,但不可无序地发展,因此,要进行必要的限制。规定中的第九条就明确要求,养犬只准在市内圈养,不能随便放出去溜达,养犬户不能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商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另外,养犬还不应该影响周边邻里的生活、休息、安全等。

  一市民问:我想养狗怎样办理养狗证明?如果我养的狗咬了别人,要负什么责任吗?

  答:按照规定,首先,养犬先要进行防疫,到政府部门规定的检疫机关打针,然后拿打针证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申请养犬的申报填表。其次,经过当地派出所、辖区的证明,到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的证照。已经办理证照的养犬户,年底年审可以直接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办理年审。

  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的规定中第24条明确规定,如果养犬伤人或致人死亡的,必须依法赔偿被侵害人的全部医疗费,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视其责任大小,没收、捕杀所养的犬只,对养犬人作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一些行为比较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乡塘区一市民问:市民晚上出来散步,经常发现路边有些外来女子在公共场所公开拉客,公安机关管不管?

  答:西乡塘区公安分局早已经对这个社会现象进行前期摸底调查。市委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市公安局领导曾经作出批示。根据市委政府领导和公安厅批示要求,就在上周,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会同西乡塘区公安分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在沈阳路取缔了在公共场所和马路边公开拉嫖招客的一些卖淫活动,一共抓获了14名涉及卖淫嫖娼的非法人员,一律进行了收容教育处理。最近这几天,我们反复对这些热点地区进行事后的跟踪了解,这个现象基本上得到了遏制。但是公安机关还将长期开展专项的整治。编辑:杨东作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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