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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纳税后续 卖房者都选1%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今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值守本报热线962111为市民解答售房税收问题

  (记者 陈昌君 熊德壮)本报报道的我市二手房转让纳税保证金专户开通的消息昨日见报后,昨日一大早,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征税窗口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直属三分局了解到,个税纳税保证金专户开通首日,征税窗口共办理个人转让住房

所得的个人所得税154件,发放相关资料上千份。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征税窗口看到,各个窗口原本只写了“契税”字样的指示牌已加上“个人所得税”字样,窗口还专门摆放了《个人销售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答》,供纳税人免费索取。昨日是个税纳税保证金专户开通的首日,很多市民都到征税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我家的房子是三个人共有的财产,办理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什么手续?”昨日上午,前来办理二手房转让纳税申报的刘先生赶到征税窗口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必须提供共有人产权分割公证。

  据市地税局直属三分局统计,截至昨日下午5时,征税窗口共办理154件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发放《个人销售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答》上千份。154位卖房者均选择了核定征收个税,即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申报纳税。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二手房转让的个税征收方式,纳税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相对于查验征收,核定征收手续简易。

  整个房产交易中涉及哪些税目?如何缴纳?产权共有人转让住房如何缴纳个税?纳税保证金退还时如何分摊?在蓉购买二手房的外籍人士如何办理纳税申报?今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本报将邀请成都市地税局农税处处长尉国荣、所得税处副处长罗仁伟、流转税处副处长蒲蓉值守本报热线962111,就市民在房屋交易中遇到的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问题进行解答。

  购买承租房屋 承租人优先

  今日上午10时30分至12时,热线解答维修资金缴存

  (记者 郭俊敏)“朋友抵押给我一套住房,我们互相签了个协议,这种受不受法律保护?”“我现在租的房子要卖了,我能不能优先购买?”昨日,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经管处工作人员徐为、汤贝值守本报热线962111,就房屋租赁登记和抵押登记等问题接受市民咨询。

  昨日,市民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租赁后是否要登记、租赁应缴纳多少税费、房屋抵押后是否可以出租、承租人购买承租房屋是否有优先权、私下抵押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等。今日上午10时30分至12时,房产分中心维修资金窗口的两位负责人将值守本报热线,就维修资金的缴存及使用等接受市民咨询,欢迎拨打96211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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