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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破解“医闹”困局必须双管齐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6:00 光明网
慕毅飞

  今年3月,浙江新昌县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恶性的“医闹”事件。有位因肠道感染、中毒性休克接受治疗的老年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死亡。患者的儿子对院方的解释不满,抓住值班女医生,将其强行拖到太平间门口,使劲儿用脚踢她的双腿,强迫她向死者遗体下跪。女医生腿一软跪在遗体旁,一跪就是一小时。事后,这位肇事者知错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9月20日《钱江晚报》)。

  这种“医闹”,虽不是表现为常见的“暴力索赔”,但同样是以非理性的方式,发泄对医生与医院的不满,表现的是对医生与医院的极度不信任。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6月,广东各级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共200多起。“医闹”,不再是个别现象,作为医患关系恶化的标志,它开始频繁出现在医疗领域。甚至有了以此为业的“医闹”族,专找由头,趁机闹事,再在医院的赔偿中分成。结果,弄得医生闻“闹”而畏,在医疗过程中,该下决心的时候,下不了决心;该负责任的时候,负不了责任。而患者也就难免更加担心医生不尽心,不尽责。良好的医患关系,本该是治疗疾病的非医疗因素;但在“医闹”频出的时候,如何处理医患关系,成了医患双方都要承受的精神负担。共同对待疾病的友军,蜕变成了彼此提防的对手。

  “医闹”愈演愈烈的原因,相当复杂,择要而言,不外有二。一是在患者看来,闹与不闹,大不一样。不闹,该有的说法就可能没有,该给的赔偿也可能不给。闹了呢?不仅该有的说法有了,该给的赔偿给了;有些原本不该有的说法和不该有的赔偿,也可能因为一闹,就有了,就给了。闹了不白闹,白闹白不闹,只要有了闹的由头,就难免会闹出一场风波。二是在有些领导看来,平息“医闹”,虽然花了一点钱,但患者出了气,医院消了灾,仿佛是双赢的结果。尤其是当社会稳定出现压力的时候,花钱买平安,总是第一选择。殊不知这样一来,等于告诉患者:要想多拿钱,就须闹出不平安。一次的平安,就成了无数次不平安的伏笔。

  由此看来,破解“医闹”困局,必须双管齐下。一是在医疗机构之外,建立界定医疗责任的中介机构和裁定医疗纠纷的仲裁机构,这样的界定与裁定都不该由医疗机构本身来做。一旦出现纠纷,医方和患方都可以响亮地说:请中介的来界定,请仲裁的来决断。否则,医方自说自话,患方凭什么听你?二是医疗机构要在严于律己的前提下,做到刚柔相济。既要出于公正,不护短,不卸责;也要坚持原则,不胆怯,不示弱。该有的说法,该给的赔偿,患者一声不吭,也照有,照给;不该有的说法,不该给的赔偿,患者再闹,也照样没有,照样不给。闹与不闹都一样,“医闹”才会失去市场,医疗环境才会拥有真正的平安。从这双管齐下的要求看,出台一部调节医患关系的“医事法”,已属当务之急。没有法律的支撑,不可能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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