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推行“阳光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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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雪晋 孔庆川) 9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了解到,该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济南钢铁总公司联手从4月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济钢推出的“阳光采购”活动,共节约材料采购资金1400万元,先后有11人次上交礼品、礼金价值36万元。 济钢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廉政效能管理体系相结合,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 他们采取了“阳光销售”、直供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尽量避免中间环节的过度介入,每月减少损失160万元。 卢金增 张雪晋 孔庆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