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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换届,留下公物再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公物姓什么?当然姓公。但在有些时候,公物的所有权却随着干部的离任发生了变化。

  一个地方或者单位都会为领导干部配备汽车、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具,目的是为了方便工作,提高效率。一旦该领导离任,这些办公用具是要归还给原单位的。但从近年各地报章杂志揭露的案例看,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在离任时,往往存在“物随人走”甚至“顺手牵羊”的现象。

  笔者总结了一下,发现主要有以下表现:某些领导干部在下派基层工作时,将原先乘坐的汽车、使用着的笔记本电脑甚至司机悉数“带”到下派单位继续使用,还美其名曰“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某些单位领导干部的工作发生调动时,便将使用过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办公用具,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归己,来到新单位后,又斥资重新配置;有的干部离休退休了,单位配备给他的许多公物则顺理成章地成了私有财物;还有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在新单位、新部门尽快作出“政绩”,打开工作局面,则干脆把原单位的项目、资金一股脑儿带走。

  “物随人走”现象的存在,固然有领导干部自身素质的原因,但最根本的,还是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以致形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恶性循环。笔者认为,身为人民公仆,各级领导干部绝对不能把组织配备的协助自己工作的财物视做自家私产,为了自己工作和生活方便,随意调动或带走。长此以往,必然在干部、群众心目中造成恶劣影响,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当前正值干部集中换届的关键时期,笔者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纪检部门在提拔、交流干部时,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先审后任,另一方面,还要认真开展新任或离任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督促其在工作调动时将单位原先配备的物品列出清单主动上交,做到清清白白离任,留下公物再走人;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鼓励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开展监督,举报违纪行为,以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邓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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