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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员工“潜伏”老东家 窃得器材数万元 被判12年监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05 扬子晚报

  几年前,付某在南京一家通讯公司谋得一份小职。去年,眼高手低的他竟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随后他便赋闲在家,也一直没找到正经工作做。

  “闲晃”了一段时间后,付某开始发觉工作不好找,而且他之前在单位并无任何突出成绩,其他单位也不愿录用他。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付某在同原通讯公司几个老同事闲聊时,偶然获知,该单位4楼的一调控室内,经常存放着一些电力设备及相关器材,几乎每台

器材价值都在几万元,可该调控室的工作人员经常“走开”去查看其他设备通讯,所以该控制室经常是“无人看管”。

  获悉这个“内幕消息”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付某悄悄跑到该通讯公司位于长乐路上的机房内,趁负责看守机房的工作人员暂时不在,先藏匿在一间调控室内。躲藏了几小时后,大约在当晚7点多,付某估计单位的员工都下班走了,这才爬出机房,随后利用机房内他曾在工作中使用相当熟练的工具,窜入存放着不少“价值不菲”通讯器材的调控室。共窃得7台通讯机,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余元。付某随后即将所窃赃物全部转卖给另一家科技公司。今年3月25日中午,他又一次趁人不备,“潜伏”进原单位调控室,窃得共8台通讯器。然而法网恢恢,不过三天,当付某在老家准备转卖赃物时,南京公安终于通过付某曾经携带赃物住酒店的一次登记记录上,紧跟其后一直追踪到付某老家沭阳县,将其抓获并查封了尚未来得及“出手”的通讯器材。

  今年8月,秦淮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代表受损通讯公司提起附带的民事责任。被告人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通讯员秦刑记者杨民仆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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