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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改新方案呼唤“商议式民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16 浙江在线

  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医改新方案再曝新争议:对于卫生部拟议中的此前被认为青睐“英国模式”的方案,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均提出异议:财政部质疑该方案所需的财政投入数字———“2000亿够吗?如果不够,那到底需要多少钱”;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则属意“德国模式”———“打算另提一个医改方案”;卫生部又对此不以为然:“‘德国模式’现在在中国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

  从前几日有关专家就“英国模式”方案产生的争论,到现在的相关部门在医改方案之间的相互质疑,可以清晰地看出,围绕医改新方案如何设计的各种争执、讨论,已呈日趋全面、深入之势。应该说,出现这样的质疑、争执,并不是坏事,相反,无论是具体“模式”的选择,还是财政投入如何测算,这些事关医改新方案制度设计的关键问题都只有经过不断深入细致的讨论、争论,才能确保它真正建立在一个科学的基础之上,并最终得到顺利实施,有效服务于公众的健康福祉。

  然而,浏览近来的医改新方案争论,抛开其中具体的是非曲直不论,一个有关争论本身的问题不能不让人产生一种遗憾:那就是,对于医改讨论,我们更多看到的仍然只是专家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彼此质疑,而作为改革最直接的服务对象和利益群体的广大公众,很大程度上却处于失语状态———并没有一个保证他们也参与讨论、发表意见,能体现“商议式民主”精神的公共政策制定决策机制。

  所谓“商议式民主”,是与传统的制度化选举民主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其基本观念是公众之于政府,不仅有选举、授权其进行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而且对其具体政策尤其是那些与民生福祉关系密切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也有充分参与讨论、进行必要的理性沟通———“商议”的权利。这意味着,“商议式民主”其实也就是行政决策的民主,体现了政府公共管理活动中民主理念的深化。很明显,医改新方案正是这样一个需要引进商议式民主的公共政策领域。

  诚然,应该承认,由于所牵涉范围的异常庞杂,投入规模的巨大,医改新方案在管理操作上的复杂性、技术上的专业性,不言而喻,因此,政府的管理协调、专家的深入研究都是必不可少、不可或缺的。但同样必须强调的是,无论医改方案的设计实施有多么复杂、专业,均不能成为专家、官员闭门造车而排斥公众参与的理由,因为就医改的本性而言,任何时候它都并不是一个纯技术的事实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民生切身利益的价值问题。因此,“模式”的选择也好、预算的投入测算也罢,其取舍、好坏、成功、合理与否,作为政策后果现实承担者的公众,才是最终的评判者。

  毋庸讳言,此前包括医疗体制改革在内的一些改革措施之所以纷纷出现“不成功”的局面,引起公众的诸多不满,这些改革在政策设计之初,商议式民主的阙如或者程度的不够,往往是其基本背景。因此,对于此番重新开始制定、很大程度上是矫正此前“基本不成功”旧医改的新医改方案,我们有理由给予这样的期待:其不仅能“新”在具体内容上,也能“新”在政策制定的程序过程本身上———通过广泛深入的公共商议,如专家与公众的、政府与人民的,来达成新医改的公共治理之善。

  这样一来,我想,我们可能从中收获,将不仅是一个具体的更富于民意含量和可行性的医改新方案,而且也是一种具有普遍价值的公共政策民主决策机制,以及伴随这种民主决策机制而来的公民社会、公民文化的不断成熟和发达。


作者: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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