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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严把房地产销售关 严禁二次购买集资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19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9月25日专电(张娜)为了规范房地产销售环节,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房管系统召开“普法工作暨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会议”,规定今后要严把房地产销售关口,严禁二次购买集资房。

  保定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有效遏制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欺诈行为的整治力度,治理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保定市房管局还专门针对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管理下发了通告,进一步规范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行为。一是停止党政机关干部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审批。将集资合作建房限定在职工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困难企业,而且须利用单位原有自用土地,符合城市规划。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为本单位无房户或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户。二是坚决杜绝二次购买集资房,凡是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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