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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煜儒 记者从天津海事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公布了其巡回审判方案,旨在方便北京、河北等华北地区涉海事企事业单位及沿海渔港渔村的海事诉讼。

  据介绍,天津海事法院,对环渤海的津冀海域及华北地区的海事纠纷具有专属的司法管辖权,该院发现天津以外的外埠当事人来津诉讼费时费力,加大了诉讼成本,也极大地影响了海事司法保障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院曾于2001年在秦皇岛设立派出法庭,

之后,又在汉沽的大神堂渔港监、河北黄骅港海事局、河北黄骅南排河渔港监、河北丰南黑沿子渔港监、河北滦南嘴东渔港监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并在当地主管部门指定了司法联络员,加强了法院和驻地群众的联系。

  该院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他们决定成立以立案庭牵头并由其他审判业务部门组成的巡回审判组,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正式开展定期巡回审判工作,对北京、石家庄、保定等重点内陆地区以及沿海渔区每季度巡回一次,就简易案件可以在巡回审判中就地受理、就地审理和调解,并视案件情况就地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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