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旅游“回扣”应向香港取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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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靳松 “十一”黄金周将至,不少人准备出外旅游。对于旅游“回扣”,人们深恶痛绝,但由于我国内地在旅游“回扣”方面的立法与执法力度不大,对旅游“回扣”现象主要靠道德教化和行政处罚手段,而较少发挥法律这一国家强制力的作用。导致“回扣”屡禁不止,并有越演越烈之势。 关于清除旅游“回扣”,笔者觉得内地不妨向香港求取真经。近几年,在清除旅游“回扣”的问题上,香港廉政公署与香港旅游业议会合作,制定针对旅行社的“防贪锦囊”,立法来规范旅游市场,对任何私下收受生意伙伴的利益或回扣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去年“五一”期间, 香港廉政公署发起“明珠行动”,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父子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押,原因是涉嫌向旅行社及多名职员提供非法“回扣”,作为内地旅行社组团到其珠宝店参观购物的报酬。 希望内地相关部门,能够像香港廉署那样,从立法与执法两个方面猛烈打击旅游“回扣”行为,清除旅游界的顽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