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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夺回”“天下第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韦悦)三军仪仗队所用指挥刀素有“天下第一刀”之称,谁真正拥有天下第一刀的专利权?日前,由于刊出了两篇关于“天下第一刀”专利纷争的文章,网易被“天下第一刀”专利权人沈先生告上法庭,老兵沈先生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案件昨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法庭一审判决网易侵犯沈先生名誉权,并要求网易为此进行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原告

  报道侵权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

  沈先生在法庭上说,他是一名共和国的老兵,也是“天下第一刀”的专利权人。由他研制开发的“天下第一刀”一直是三军仪仗队和国旗护卫队唯一使用的指挥刀。

  2006年6月12日,沈先生在网易的163.COM网站上发现了《“天下第一刀”三军仪仗指挥刀结束五年专利之争》、《五年纷争今有定论天下第一刀专利权归属叶新华》两篇文章,文中说,沈先生研制的“天下第一刀”是叶新华成功研制并被三军仪仗队和国旗护卫队所启用的,“历经5年纷争,天下第一刀专利不再属于沈先生,其属权应该归欧冶刀剑传人,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叶新华所有”。看过之后他非常气愤,认为这两篇文章作出了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的报道,沈先生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并赔偿1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

  刊登文章未谨慎审核判赔千元

  据悉,“天下第一刀”虽然为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但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在指代仪仗指挥刀时系一专有名词,而非通用名称。网易公司在涉案2篇文章中的表述,会让不知情的一般公众认为用于仪仗指挥刀的“天下第一刀”的专利权归属最终有了定论,“天下第一刀”的专利权最终归属叶新华所有。而实际上,网易公司并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天下第一刀”专利权归属叶新华所有。

  法院认定,网易公司刊登的这2篇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网易公司在登载之前未尽到谨慎核实义务,不实的文章内容使一般公众对事实产生错误理解,对于一般公众产生了误导。因“天下第一刀”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不实报道导致沈先生社会评价降低,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因此,法院判令网易公司将其所有的WWW.163.COM网站上两篇文章撤下;在其所有的WWW.163.COM网站上登载书面致歉声明,并赔偿沈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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