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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母亲侄儿铁锹伤叔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3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2005年6月6日中午12时许,南京高淳县农妇王珍,在田间小路上恰遇小叔子迎面走来,因为往日里的一点积怨,两人发生争吵,继而动手,王珍很快被对方按倒在地。此时王珍的儿子吕某赶了过来,用铁锹向叔叔戳了下去,造成叔叔脸部受重伤。

  案发后,吕某的亲属代为一次性赔偿了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共15000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检察机关调解,吕某的亲属又代为补偿了1000元,其叔叔便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日前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丁晓头洪唯)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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